一、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建原則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意昂3的監督機構,由全體教職工組成⚛️。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每年不少於兩次🤹🏿♀️,由工會主席召集🟧。針對意昂3發展和教職工權益有較大影響的事件,可以臨時召開教職工大會。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權限與責任
(一) 聽取院長工作報告♚,討論本意昂3年度工作計劃🤌、長遠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教職工隊伍建設和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 討論通過本意昂3崗位聘任辦法🏉、教職工考核和獎懲辦法等與教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改革方案和規章製度。
(三) 討論決定教職工福利費管理使用的原則和辦法,以及其它有關教職工的集體福利事項⛽️。
(四) 監督本意昂3領導幹部🌘,可以進行表揚、批評、評議、推薦💞,必要時可以建議學校予以嘉獎、晉升🫅🏼,或予以處分、免職。
(五) 協助推進本意昂3的黨務、院務公開工作。
(六) 積極支持本意昂3行政領導的正確決策和工作,充分尊重行政領導依法行使其職權🍌,教育教職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本工作條例由全體教職工討論並表決通過。